更新日期:2026年2月10日
甲方(打赏用户):使用平台打赏功能的注册用户
乙方(平台运营方):深圳躺赚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受赠服务人员):通过乙方旗下"找个人"平台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
丁方(合作商家):丙方所隶属并已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为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合作主体
甲方对丙方的服务感到满意,拟通过乙方平台自愿赠与财产以示感谢。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1.1 本协议所称"打赏",指甲方在丙方通过乙方平台完成预约服务后,出于对服务之认可与满意,自愿、单方、无偿赠与丙方个人财产的行为。打赏行为可能表现为"小费"、"加时红包"、"心意红包"等形式,但其法律性质为赠与,该赠与行为在甲方支付完成后即告完成,不构成任何服务合同的对价,亦非甲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1.2 乙方及丁方仅为本次赠与提供信息展示、技术支持、支付通道及款项清结算服务,并非赠与合同的当事人。
2.1 费用扣除与分配机制
甲方理解并同意,其支付的全部打赏金额,在扣除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的通道费用后,剩余金额将由乙方代为收取,并按照乙方与丙方(服务人员)、丁方(合作商家)另行约定的规则进行分配。该分配通常包括对丙方的赠与款项,以及向丁方和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用。具体的分配项目、称谓及比例,以乙方后台系统实时记录或公示的规则为准。
2.2 分配规则的确认与变动
丙方与丁方确认,其已通过独立协议授权乙方按平台规则进行上述款项分配。乙方有权基于运营、市场或合作情况,对分配规则进行合理调整。该等调整不会影响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已完成打赏行为的效力,但对于调整后发生的打赏行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分配规则。
2.3 用户的概括同意
甲方在此确认,其打赏行为即表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本打赏款项将由乙方根据其与相关方的商业安排进行分配。甲方不对该分配的具体比例、金额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
3.1 甲方保证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解并承诺其年龄已满18周岁,且打赏资金来源合法。为保护未成年人,乙方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强制实名认证在内的合理技术措施。若甲方违反前述保证,谎报年龄或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打赏,则相关打赏行为自始无效。
3.2 对于主张为未成年人的退款申请,甲方或其监护人需按乙方指定的方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文件、法定监护关系证明及其他足以证实该主张的证明材料。乙方享有对申请材料进行独立核实与判断的权利,并有权要求补充材料或驳回无法证实的申请。对于核实属实的申请,乙方将予以办理退款。
3.3 甲方确认,打赏支付一旦成功,即视为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除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单方撤销赠与或要求退款。
4.1 乙方负责保障打赏功能的稳定与支付安全,并有权基于风险控制或合规要求,对单次、单日打赏金额及频次设置合理限制。
4.2 因服务质量等问题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甲方与丙方、丁方自行协商解决。该等纠纷不影响本次赠与行为的效力,乙方除提供必要信息协助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5.1 基于打赏的赠与性质,款项支付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还。
5.2 仅在以下情形下,乙方可受理退款申请:
(1)有充分、确凿且可直接验证的证据证明该打赏行为由未成年人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出具法律文书要求乙方协助执行退款;
(3)发生其他法律规定的赠与可撤销情形(如丙方对甲方或其近亲属存在严重侵害行为),并经乙方或有权机构认定。
5.3 所有退款申请均须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提出。申请方需按乙方要求提交完整证明材料,并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1)若申请事由为未成年人打赏,应在打赏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提出;
(2)若申请事由为其他法定可撤销情形,应在打赏行为发生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提出;
(3)若依据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生效法律文书提出申请,不受前述期限限制。
乙方有权要求补充材料、进行独立核实,并享有最终审核决定权。对于材料不全、无法核实或超过期限的申请,乙方有权直接驳回。
5.4 若乙方经审核决定退款,款项将原路退回至甲方的支付账户。对于因虚假申请、伪造材料等恶意行为给乙方、丙方或丁方造成损失的,申请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1 本协议自甲方首次勾选同意并使用打赏功能时生效。乙方有权依法修订本协议,修订后将提前于平台公示7日,若甲方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
6.2 本协议构成乙方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与存储于乙方平台,各方均认可其法律效力。